看守日记(必备14篇)
2026-01-31 看守日记
〚1〛看守日记
20XX年。一年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怀帮助下,我牢记职责、认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刻苦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在政治思想上,我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XXX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XXX提出的“八荣八耻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自始至终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时时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政廉洁,拒腐蚀永不沾。积极参加所里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认真做笔记。课后还能主动阅读政治理论读物,并坚持写读书心得。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了政治头脑。
二、努力钻研业务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今年年初,我从警校培训结束,首先在收押室,四月份到四警区,主要负责巡视监控工作。这对于我来说,的确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刚到监区,看到这些在押人员,自己心里一片茫然。在领导和警区的各位同志的热心帮助下,使我突破了心里障碍,树立了信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与看守所民警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虚心求教,向身边的同志学,向书本学。做到“勤思考,勤动手,勤做笔记”。而且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刑法学》、《治安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我很快适应了工作,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知法守法,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端正思想认识,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转业干部,到看守所工作,说实在话,心里有一定落差。但在周围的同志高昂的工作热情影响下,我很快端正了思想,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军人,更应该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脚踏实地,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事,乐于助人,遵守纪律,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不足
首先,在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的方法上,要进一步学习和总结,特别是要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其次,要加强普通话和英语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以适应现代警务机制的需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的取得,是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向领导和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同时我还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加以改正。衷心希望领导和同事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2〛看守日记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第72条、第130条、第143条、第20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令第52号)第9-13条、第15条、第16-21条、第36条、第38-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公安部 公通字[1991]87号)第4-6条、第9条、第11-12条、第14-15条、第18条、第20条、第22-24条、第47-48条、第52-55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第107条、第113条第4项、第120条、第124条、第135条、第145-154条、第168条、第169条第3款、第273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月29日公安部令第98号)第8-10条、第28条、第38条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通字[]83号)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高检会[]1号)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17号)第24-29条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安部 公通字[]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月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9条第11项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公安部 公通字[1991]38号)
《关于看守所使用警用约束带问题的通知》(公安部 公监管[]107号)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安部 公监管[2010]214号)
看守所应当建立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和教育。
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设置集中关押新收押人员的过渡监室,过渡监室应当设置标志牌。小型看守所可以根据押量决定是否设置过渡监室。
2.新收押人员应当关押在过渡监室进行过渡管理。未设置过渡监室,或者同案人员较多、不便同室关押的,可以关押在普通监室,但应当进行过渡管理。
1.看守所应当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负责管理过渡监室。
女性过渡监室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
2.新收押人员入所24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和思想动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重点告知其在监室内患病、申诉、控告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告知其不被其他在押人员欺侮以及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时如何处理,告知其不得欺侮其他在押人员。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3.管教民警直接安排新收押人员铺位,每日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指导其熟悉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一日生活制度。
4.值班巡视和监控民警应当对过渡监室和分散关押的新收押人员进行重点监视观察,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并作好观察记录。
5.新收押人员在过渡管理期间不参加劳动。在普通监室关押的,不安排轮流值日。
6.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过渡管理和教育。
7.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7天。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在过渡监室关押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8.过渡管理期满后,管教民警应当对新收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书面分押分管意见,报所领导批准后安排监室。
1.看守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男性在押人员和女性在押人员,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2.对患有传染病处于传染期的在押人员,应当隔离关押。
3.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视情分别关押和管理。
4.新收押人员一般不得单独关押,但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需单独关押的,必须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
5.看守所应当设置老弱病残监室,对年老、体弱、生病、残疾的在押人员集中关押。
6.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在押人员实行分别关押。
看守所可以根据在押人员涉案的性质以及本人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1.女性在押人员应当集中关押。地市级以上城市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的数量,设置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或者监区。女子监区应当与男子监区相对封闭隔离,监区内设置女民警值班室、监控室、谈话室等。县级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多的,可以设置女子监区;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2.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性民警管理。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女民警。收押时对女性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女子监室的主协管工作、女子监区的巡视和监控等由女民警承担。男民警因工作需要进入女子监区时,应当有女民警陪同。
3.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室集中关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数量较少或者因有同案人员不宜集中关押等原因,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案情较轻、恶习不深、无暴力倾向的在押人员同室关押。
4.对女性和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应当采取适合其心理、生理特点的管理方式。
1.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关押留所服刑罪犯。留所服刑罪犯监区或者监室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2.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分别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管理,对罪犯的通讯、会见、探亲、减刑、假释等权利实行不同的待遇。
3.对各个处遇级别的罪犯,看守所应当通过计分考核定期评比,根据罪犯的动态改造表现定期调整。
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每个监室除配备主管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管民警,协管民警由其他监室的主管民警担任。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处理监室日常事务。
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施,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调入本监室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日顺序,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督促在押人员遵守行为规范和一日生活制度,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活动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根据在押人员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和诉讼阶段变化确定重点人员,及时与巡视监控民警、医生等沟通,并报告所领导。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重点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做好耳目物建、使用、管理和考核、撤销工作。
9.对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待或者检举的犯罪线索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检举、控告的书面材料及时转送,不得阻挠或者扣押,并做好记录。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审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 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
15.每月工作小结一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16.其他需要处理的事情。
1.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点人员并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2.主管民警不在岗时,承担管理监室事务。应当做到:
(1)对新收押人员和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进行谈话教育。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和管理。
(3)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班值日顺序。
(4)注意检查监室秩序,发现违规、违法情况及时处理。
(5)了解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患病的及时处理。
1.对新收押人员首次谈话。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首次谈话。首次谈话由主管民警负责;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负责。首次谈话的目的是帮助新入所人员知悉监管工作主要规定和要求,稳定情绪,实行平稳过渡。首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询问新收押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详细家庭住址和临时暂住地、工作单位、职务、有何特长、有无前科,简要案情、家庭情况、健康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
(2)告知主协管民警和驻所检察官姓名。
(3)告知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实现途径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助方法和途径。包括使用报警系统报告,向所领导、巡视、管教民警报告,约谈驻所检察官等。
(4)告知其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管理规定时应当受到的处罚。
(5)告知其监内生活注意事项,包括监室值班、卫生值日管理规定、在押人员就医规定、在押人员财务管理规定、生活用品订购规定等。
(6)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2.在押人员诉讼环节发生变化必谈。在押人员被转捕、起诉、判决(裁定)后,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找其谈话。
3.会见律师后思想不稳定、表现异常的必谈。
4.在押人员家庭发生变故必谈。
5.被加戴械具、处罚前后必谈。
6.调换监室的必谈。
7.要求反映监室动态的必谈。
8.出所前必谈。在押人员因投送监狱、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等教育。本谈话可以采取问卷方式进行。
1.在谈话教育中,管教民警应当善于察言观色,应当留心观察在押人员的眼神、神态和举止,判断其言语的真实性。
2.保持警惕,保证谈话对象和自身的安全。
3.谈话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及时录入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
4.谈话教育结束后,管教民警应当认真梳理、分析谈话内容,确定重点,相应处理。
5.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1.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处置;对不合理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拒绝并作出解释。
2.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讯问笔录的要求做好记录,由在押人员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押人员举报监室内的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制作笔录,及时处理。
4.对在押人员有自杀、暴力倾向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所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
5.对在押人员有抵触监管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疏导、规劝,对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所领导,视情对其进行严管、加戴械具、禁闭等相应的处置。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注重实效、体现政策。
看守所应当结合实际,采用民警授课、专家讲座、现身说法、监室讨论、电化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教育,力求达到教育效果。
1.政策法律学习,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2.遵守监规纪律和行为养成教育。
3.卫生及防病常识教育。
4.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文体活动。
1.制定集体教育工作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跟踪、了解集体教育的效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计划。
3.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
1.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驻所武警共同实施。必要时可商请驻所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其他民警一起实施。
2.根据警力和监区布局情况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严禁使用工勤人员和在押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3.落实安全警戒工作,除要求武警哨兵加强警戒外,开监室门检查时,应当安排武警在监室门口和放风场一侧巡视道上进行警戒。
1.监所围墙、监室门、门锁、窗、墙壁、铺板、放风场顶部钢筋网等处是否牢固和完好无损;讯问室、会见室、谈话室等在押人员可能涉足的地方、劳动生产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室在押人员报告装置是否有效。
2.在押人员加戴的械具是否牢固可靠。
3.监室内和在押人员人身是否藏有可供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残、自杀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4.通讯、交通、照明、电源、监控、报警装置、消防器材、武器、周界控制系统(高压电网)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好有效。
1.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重大节日或者必要时应当随时检查。不得以清监代替安全大检查。
2.安全大检查应当认真、细致、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检查中,民警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严密注意观察在押人员的动态,防止发生脱逃、行凶、暴狱等事故。
4.检查时不得侮辱在押人员的人格,不得损坏在押人员的物品。检查女性在押人员人身由女民警进行。
5.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监销人签字存档;需要保管的,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由在押人员签字后存入看守所财物保管室。
6.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并逐项填写《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清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在押人员故意破坏监所设施,私制、私藏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应当对其予以相应处罚;对留所服刑罪犯应当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看守所设置严管监室,对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专门关押、管理和教育;对具有轻微“牢头狱霸”行为,在普通监室关押能够有效控制其有害行为发生的在押人员,也可以在普通监室内实施严管。
1.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或者强迫、唆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
2.拉帮结伙,组织打架斗殴的。
3.称王称霸,操纵监室事务的。
4.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勒索、占有或者变相勒索、占有其他在押人员个人财务,霸占他人伙食、铺位的。
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女性、未成年人、老年、患有残疾或者疾病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时,应当考虑其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状况,慎用严管措施,或者酌情从轻。
1.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由管教民警提出书面意见,填写《在押人员严管审批表》,报所长审批。
2.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首次被严管的期限为1个月;再次被严管的,期限为2个月;第三次被严管的或者严管期间仍有“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期限至本人离所。
3.首次被严管的在押人员,如确有悔改表现,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所长审核批准,可适当提前解除严管措施,但实际严管时间不得少于15日。
1.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2.停止参加劳动。
3.停止节日伙食调剂,禁止个人购买食品。
4.限制室外活动等自由活动时间。
5.限制通信、家属会见活动。
6.组织进行强化学习、训练。
7.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或者实施禁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设立严管监室的,看守所应当确定专门民警负责管理。民警应当对严管对象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和谈话教育,密切掌握动态,确保安全。
2.看守所应当将严管对象在严管期间的表现记录在案,写入本人离所鉴定。
3. 严管对象因生病等情形不适宜继续严管时,应当中止严管。该情形消失后,可视情决定是否对其继续执行剩余的严管期限。
4. 严禁将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押人员视为牢头狱霸实施严管。
1.深挖犯罪工作必须以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前提,坚持专门工作与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相结合。
2.深挖犯罪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检举人和秘密力量的安全。
1.通过集体教育、个别谈话、人性化管理、亲属和社会规劝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在押人员的监管和法律政策教育,促使在押人员坦白、检举,广泛收集犯罪线索。
2.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根据在押人员涉案性质、作案特点、社会背景等情况,确定收集犯罪线索工作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收集犯罪线索。
3.将死刑犯、重刑犯、涉黑涉恶犯罪、共同犯罪、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以及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在押人员列为重点深挖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收集犯罪线索。
4.利用秘密力量和犯罪信息比对等手段获取犯罪线索,发现在逃人员。
5.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配合办案机关获取犯罪线索。
收集犯罪线索,应当制作笔录和线索收集情况报告。
1.对获取的犯罪线索,应当根据案件构成要素、立案标准和查证条件进行认真筛选,甄别真伪,确定是否需要转递。
2.对需要转递的犯罪线索,应当统一编号登记,填写《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经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后,及时转递案件主管机关。
3.《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各个项目应当填写齐全,线索反映的内容记载清楚,并附笔录材料复制件,被检举人属上网逃犯的应当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1.有条件的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组织专门力量对获取的犯罪线索进行查证。
2.犯罪线索转递侦查部门查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向其了解查证情况,做好催办工作。
3.经查证破获案件的,看守所应当要求侦查部门及时出具破案证明或者反馈函,提供立案(受理)、破案报告,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和书面材料的复印件;对确实没有查证条件或者查证不实的也应当填写反馈函并说明情况。
4.看守所应当将线索查证情况及时告知提供线索的在押人员。
看守所应当建立深挖犯罪工作档案,一案一档,内容包括讯(询)问笔录、线索内容、线索转递、查证(立案报告、破案报告复印件)、信息比对、政策兑现等有关工作情况。
1.看守所应当每月向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上报当月深挖犯罪情况及侦查单位查证反馈情况;查破案件的应当附检举人、被检举人、查破经过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兑现政策的应当随时上报。年终应当上报本年度深挖犯罪工作总结。
2.对于看守所提供犯罪线索破获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督办案件的,应当写出专题报告,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3.看守所应当及时总结深挖犯罪的经验和做法,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首和检举表现的,看守所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送办案机关。
2.罪犯在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看守所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建议。
1.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书面上诉材料,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并在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的,看守所民警应当受理,记录后由在押人员签字、捺印,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1.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律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看守所送交申诉材料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看守所应当将申诉材料转递给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3.对申诉材料,看守所应当在接收当日转递,至迟应当在接收的第2个工作日内转递,不得拖延和扣押。
4.对超期羁押的申诉,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报驻所检察室和监督部门。
看守所应当在在押人员容易接触又便于回避他人的地方设置控告、检举箱。
看守所民警应当每天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也可以与驻所检察室协商,由驻所检察干部负责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
对于在押人员口头控告、检举的,受理民警必须详细询问,并认真做好笔录,经控告、检举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检举人签名并按捺指纹。
(1)对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对在押人员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材料,看守所应当在5日内转送。
(2)对没有明确受理机关,仅写明控告、检举事实的,看守所可针对控告、检举的不同内容进行处理;对明确受理机关的,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不得扣押。
(3)看守所对收到的控告、检举材料,以及处理后通知在押人员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对匿名控告、检举,无法通知本人处理结果的,看守所也应当登记在案。
(4)看守所在处理罪犯控告、检举材料过程中,认为对罪犯的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所务会进行研究,经所务会研究、分析后,认为判决有可能错误的,应当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3〛看守日记
今天下午,我们去参观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这次参观之行虽然仅有短短的2个小时,但是却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关怀、干净、整洁的看守所,让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同时因为社会上某些舆论而对看守所产生的一些误解也澄清了。总体来说,这次看守所参观之行收获颇丰,但仍有几个问题尚不明确,总结如下:
一、看守所的职能划分混乱,有“越俎代庖”之嫌。
在此次参观之初,曾有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我们播放了一段关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短片。其中,有一段话的大意是:“看守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大案多起,取得巨大成就。”
其实不只是在第一看守所,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都会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案件,还有个别看守所干警被评为“深挖犯罪能手”,得到嘉奖。甚至当地监管部门还会对看守所下达指标,要求当地看守所协助破案率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略有不妥。
1、职权划分不明,监管混乱。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目前的形势则是,看守所就会充当公安机关的马前卒,怀有极高的”积极性“协助公干机关办案,这样做对于保持看守所的独立有很大的影响。诚然,因为看守所方面的介入会使案件侦破速度加快,甚至还会破获很多那些隐藏很深的案子,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但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很容易会导致职权划分混乱,监管失当。
2、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而看守所工作人员这种“深挖余罪”的行为,很容易使其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犯罪嫌疑人,忽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的证据,而更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样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
3、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制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这样一来,使得犯罪嫌疑人从被看守所羁押直至被检察机关起诉,这段时间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再加上看守所“深挖余罪”,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因此,很容易助长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的风气。2009年2月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就说明了缺乏相应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一种权力很容易走向偏差这一事实。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学界人士都呼吁改革看守所制度,希望将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管辖,使之与公安部门进行制衡,保持中立,以期达到防止刑讯逼供、完善监管体制的目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如果尚无法达到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划清界限的目的,最起码不应再提倡看守所和侦查机关这种“合作关系”,尽量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对律师正常会见权力的严重干涉。
这次参观后的座谈中,看守所所长曾坦诚地表示:尽管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羁押48小时以后其律师就有权力进行正常地见面和问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如果律师想要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在中国,律师的正常权力确实受到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公权力眼中,律师更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他们认为律师会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增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比如让律师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交谈,会使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坦白或有保留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影响侦查行动的正常进行。其实,这也恰恰反应出中国程序正义所处于的尴尬地位。
所谓程序正义,用一句法谚来解释,即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以,程序正义又被人称之为“看得见的正义”。换句话说,它要求公权力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公正,即保证实体法的正义,更要求处理案件的过程公开、公平,遵循严格的程序,裁判者保持中立位置。
但是在中国,对实体正义追求的疯狂远胜于程序正义,对办案效率的追求压倒一切,可以不顾程序上的混乱。比如在几年前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庆打黑行动,在这起“打黑风暴”中,当地公检法三方“通力合作”,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赢得了全国各界的一致称赞。但是在这“重庆速度”背后,是公权力携手对程序正义的悍然践踏——一个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被法院审判,前前后后不到四十天,更遑论有律师为其做辩护了!可是,在国人心中,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他们做主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体会不到程序正义被侵犯带来的阵痛。所以,当轰动全国律师界的“李庄案”发生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因为替重庆黑老大龚钢模做无罪辩护,干扰了“重庆速度”,被刑法“306条”),人们开始欢呼雀跃,认为替黑老大做辩护的都不是好人,是恶律师。有鉴于此,在公权力的干预、公众的漠视之下,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其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不是对立分开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如果不加以监督管理,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程序正义则可以对公权力加以监管,防止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可以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须保障。其实在去年北京某公安分局,就曾试点赋予律师在场权,让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询问的时候在场,被《南方周末》称为“艰难的进步”,只是事到如今,早已没有了下文。
我们希望中国的法治能不再停留于法条的表面,让程序正义切实可行。不仅可以让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正常地与他的当事人见面,更要从各个方面保护程序的运行。如此,才称为法治。
〚4〛看守日记
作者:李海
不承想《漫谈看守所》我看了这么慢,但最终还是看完了,就在我敲打键盘的时候,我的家乡滨海新区正在承受着应该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事故,我没有在前线,在工作岗位上坚守,每天都在关注最新的进展,可是看到的消息有时不尽如意,在这里问责时,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毕竟已经很多鲜活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消逝。
拉回来在我读《漫谈看守所》时看到了路漫对自己工作的思考,作为驻所检察官并没有碌碌无为,而是在工作上认真总结,才会出现我们看到的看守所的现状。看守所是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武装警戒和看守,确保安全;教育犯罪嫌疑人;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保证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整合概念的时候我们法律专业者很容易知道看守所的作用,而对于普通民众抑或**来说这个地方是个不能来的地方,可是人类发展到现在,就像刑法格言中“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罪,有犯罪的地方就有刑罚。”因此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因为维护个人利益、团体利益的需要,就要对侵害利益的实施者进行惩罚,作为刑法的结果就是对实施者进行惩罚,自由刑甚至死刑的执行,都要在监狱度过一段时间,而看守所作为未决犯的羁押场所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执行国家的刑事诉讼法程序。
可是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一旦进入到这个地方就意味着进到了“号子”里,如果有人进入过这个地方,就会被贴上标签,甚至会跟着他一辈子,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的标签也会逐渐淡化,就算是从监狱出来的人,有时也容易社会当中,因为对于追求利益来说,是不分你进过“号子”还是没有进过“号子”。作为人的个体在社会上生活要不断的追求财产利益才能够在社会上存在,然而由于个体的发展不均衡以及经济环境所致,每个人的追求利益又不太一样,很容易一些个体会行使侵犯他人利益的手段获得财产利益,相对于自热犯来说就会实行盗窃、抢夺、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等犯罪,而在看守所中最多的也是这类犯罪嫌疑人,本人在检察院、公安机关都待过,所以可以接触到看守所,在前几年也到看守所提过讯。这段经历对我来说记忆颇深,在里面你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就像路漫在书里所说这是一个小的社会,但五脏俱全,我没有路漫的条件可以深入了解看守所的构造以及看守所所发生的事,可在我提讯的过程中与这些人打交道,你一本正经的跟他谈法律问题,他是不会感兴趣的,而在提讯时通过跟他进行日常交流,比如他出来也就是为了能够抽根烟,我们在提讯时,很简单的案件,有时为了能够轻松的提讯完,买一包烟给他准备着,在这期间你们的交流是非常好的,甚至有时跟他们聊天可以获得很多不同寻常的奇闻异事。
然而在这个“号子”里,据我的了解最不受欢迎的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和强制**妇女或少女的犯罪嫌疑人,在我提讯的过程中,一个曾犯此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明显看出他身上有些伤,但不知怎么造成的,我们问的时候他说自己磕的,而后**于另一起案件,犯聚众斗殴的嫌疑人向我们说了在他的“号子”里有个**的犯罪嫌疑人被“号长”打了,后来经我们核实确实前些日子我们提讯的犯罪嫌疑人,所以在这个小社会里也有着自己的原则。就像在我小时候,在村子里由于纠纷出现斗殴事件,一位村民被关到了“号子”里,人们都对他很是担心,担心在“号子”里会受到欺负,我估计那位村民进入的拘留所,因为他应该是十天左右就出来了,然后好心的村民问他是否被欺负了,他说我进入后直接做到地上,里面的人问我犯了什么事,我说我弄死个人,随后就有人给他把铺位让出来,没有人理他了,因此在这过程中以免自己被欺负有时说谎也是有用的,但这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原因有可能是里面的人也分不清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
〚5〛看守日记
尊敬的领导:
我向您递交这份辞职报告,表明我决定离开我曾经热爱的工作岗位——看守员。虽然这是我千辛万苦找到的稳定工作,但对于个人发展和生活品质的追求,我不得不做出这个艰难的决定。
回顾自己担任看守员的这几年,我深深感受到工作带给我的压力和疲惫。每天清晨,我在大门外等待着来访的亲友和律师,进行严格的安检程序。不断重复的工作使我感到单调和乏味,这对我的工作动力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由于工作性质决定了我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止任何安全问题的发生,这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我需要经常巡逻园区,确保大家的安全和秩序。长时间的工作加之高度紧张的环境,让我身心疲惫。而我的家庭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干扰,无法与家人和亲友有更多的交流和相处时间。
看守员这一工作岗位的物质待遇也不能满足我对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期望。仅凭我的薪水,无法满足家庭的需求和个人的追求,我想有一个更好的生活质量,为我的家庭提供更多的物质保障。
虽然辞职可能给组织和同事带来一些困扰,但我相信,我的离开不会对工作产生过大的影响。我推荐的替代人选已经受过严格的培训,具备了承担工作职责的能力和经验。我相信他们会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我感谢领导和公司给予我在这个组织中工作的机会,也感谢同事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在这里的这些年,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技能,这将对我个人和职业未来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我希望在离开之际,能得到您对我个人决定的理解和支持。我将会竭尽全力,按照公司制定的流程和要求顺利交接工作,保证接替人员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再次感谢领导和公司的支持与信任,也请您注意批复我的离职申请。
诚挚地,
XXX
〚6〛看守日记
按照(资财绩[20xx]48号)文件工作部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资兴市人民政府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资政发[20xx]62号)等文件要求,资兴市看守所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编办核定我单位人员为人民警察18人;辅警10人,勤杂工9人,编制在资兴市公安局下,无单独编制
资兴市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资兴市公安局管辖。
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20xx年度收入情况
20xx年总收入198.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20xx年度支出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支出198.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40万元、津贴补贴15.72万元、伙食补助费7.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3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14万元、印刷费2.40万元、水费7.03万元、电费13.55万元,取暖费1.90万元、邮电费0.59万元、差旅费0.18万元、维护费5.4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52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81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5.35万元、医疗费补助8.46万元等。资本性支出2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7.02万元。
(三)20xx年度“三公”经费情况
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1.4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3.9%,比上年增加27.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38万元,比上年增加0.38万元。
(四)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xx年无政府采购支出。计划采购3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33.06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加强预算执行,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提高预算资金绩效预期目标。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支出责任,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分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了更好的使用预算资金,看守所认真执行单位相关内务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出差下乡管理制度、请销假及考勤制度等。各项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财政资金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支出符合规范性。“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五、履职效益分析:
通过日常工作的常抓不懈,20xx年我所无意外事故,并圆满完成在押人员从老所到新所的搬迁转运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今后,我单位从三个方面规范完善制度,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三)进一步统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关节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采取得力措施,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7〛看守日记
我参加到县看守所的警示教育。走进监狱的大门,面对高墙电网,心情感到压抑了许多,在监狱参观了在押人员生活、生产场景。很多犯罪人员,他们曾是国家机关干部,都曾经身居高位,曾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曾经为国家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却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他们辜负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也让自己陷入了心灵的泥淖。自己真切体会到了高墙与现实的反差,一幕幕、一出出,触目惊心;一声声、一句句,发人深思,受益非浅,感慨良多,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是关系每个人前途命运的大事。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不廉洁自律,违反了廉洁从政的规定,甚至触犯了党纪国法,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将使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家庭幸福上得不偿失。所以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事业,珍惜稳定幸福的家庭生活,珍惜自己的美好前程,通过算政治账、经济账、感情账,守住党纪国法的底线,增强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一是放眼远看,算好政治账。算政治账既要算单位和部门的政治得失,算党风建设、党群关系等方面的政治得失,同时也要算一算个人政治上的得失,看一看腐败的政治成本有多高。从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身边的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出,有不少领导干部就是在其人生与事业最辉煌的时候,因一时的贪念而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的。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很不容易,结果却自己把自己打倒了,从座上宾沦为阶下囚,既对不起组织又对不起人民,于公于私,代价都是十分惨重的。
二是屈指细数,算好经济账。党和政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给予了极大的关心,无论是各级党政领导,还是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都有着稳定的收入,有着普通群众难以享受便利,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环境。细算起来奉献与得到相比,得到的已经很多了。如果想入非非,自甘堕落,贪赃枉法,丢失的不仅是现有的工作机会和生活待遇,而且更惨的是以后生活无着。
三是珍惜幸福,算好感情账。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在短暂的人生中,生命最宝贵,幸福价更高。一个人工作进步,事业有成,家人团聚,上贤下孝,其心坦坦,其乐融融,这应该是人生幸福的真正体现。人是感情动物,有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情义无价。特别是一个有家庭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上有父母,下有儿女,一个家庭少了男主人或女主人,就像一座大厦缺少了顶梁柱一样,就会倒下来,变得支离破碎。由于自己违法犯罪,不仅无法孝敬养育自己的父母,照顾深爱自己的家庭,而且还弄得家人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不可否认的是,确有个别人也时常在"算账":算能当多大的官,能捞多少钱,谋划该坐什么车、住什么房,琢磨今年该去哪个旅游景点去玩一玩,等等。这种只为个人前途和利益的"算账",结果算晕了头脑,迷失了方向,最终陷入了诱惑、欲望乃至犯罪的深渊。
我们都应该算好 "三笔账",防微杜渐,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交,切莫只打个人"小算盘"。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保持自身先进性的能力,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
〚8〛看守日记
看守所观后感
我跟看守所挺有缘分的,这句话你可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是我去看守所次数挺多的,不,这话怎么越解释越奇怪了,算了,我干脆细细说上一番吧。
第一次去看守所,还是2013年刚考进法院在政治处工作那会,因为好奇,所以央求刑庭的同事去送达文书时捎上了我。先是通过小屋子的证件检查,就来到了满是格子房间的小院里,斑驳的铁门上有笔记本大小的铁窗,窗口挤满了人头,羁押人员都在使劲向外瞧,等待召唤自己的名字,在连续叫了两三个名字后,我突然从熙熙攘攘的人声中听到有人叫“Sophia”,那是我当老师时的英文名,居然在这地方遇见了我的学生?是谁呢?我寻声找去,却听到三号房间里一阵哄闹,“老师来了还躲起来干嘛?”“是啊,给老师打招呼去!”“这小子还不好意思了”,我的眼睛在嬉笑吵闹的房间里使劲搜索了好几遍,当事人却仍然不肯相见,最后只有无奈的离开了,至今我仍然不知道那个唤我的学生是谁,希望下一次再见时不再是那里。
而这希望很快落空了,我再一次在看守所遇见了我的学生,还是面对面的那种。2016年因为刑庭一个法官助理准备司法考试,我临时被抽调去代替一个月。第二次去看守所不再是看热闹,而是光明正大的做笔录,到询问室我打开卷宗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又是我的学生?!门慢慢打开,一个成熟又带些稚气的小伙子走了进来,是的,就是我的学生MDL,当年三年级小男孩的轮廓还模糊可见,幸好他没有认出我来,我强忍住心中的痛惜与千言万语的疑问,假装淡定的做着笔录,当他签完字我正准备离开时,他却开口了“贾老师,你好!”,我心中一阵激动又一阵悲伤“我以为你不记得老师了呢?”,他却说到“给我买包烟嘛!”,这句话把凝重的气氛瞬间破坏了,我无语的离开了,这样的剧情真是太狗血了,我不愿浪费更多的文字来表达我的失望,尽管现实中我仍然帮他联系到了家人,仍然一直关注他到得知不久后就刑满释放了,可我真的很失望。
也许就是这样与看守所的“孽缘”,冥冥中让我从法官助理转任成了一名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可是真的与看守所“缘分深厚”啊,基本上会天天见面的。这不,任命文件到了不到一星期,我就又去了看守所,这一次我终于没有遇见我的学生了。
我遇见了她,一个刚满22岁的女被告,罪名是组织卖淫罪。我原本对这样影响社会风气、传播性疾病的人很不齿,结果看着她在判决结果后还一脸淡定时,我就没忍住当过老师爱教育人的毛病,我责问她为什么要走上这条路,她却反驳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还能做啥,我说服务员啊收银员啊只要肯吃苦哪愁没有工作,她这次没有回答,囚车里尴尬的安静了下来,只有窗外的雨声在拍打。过了好一会才发现她在无声的流泪,我突然内疚起来,正想找些词语去安慰时,她却先说话了,她说她很后悔,原本今天是她和男朋友订婚的日子,结果却成了这样的局面。我连忙转移话题问起看守所来,在她的叙述里看守所的内部徐徐打开。
那是一个十米长两米宽的房间,里面住了二十几个人,床是并排铺开的木板,每人只有条凳大小的空间,睡觉时只能侧身不能平躺不能蜷缩如沙丁鱼罐头般密密的挤在一起。房间里有厕所有水龙头有电视有书籍,厕所要用牙刷洗直到干净的能喝水的地步,水龙头全年供应冷水你可以在冬季享受到从头冷到脚的劲爽冷水浴,电视只播放新闻联播,书籍只有一种就是女人的修养。早餐是稀饭,午餐是干饭下水煮菜,晚餐又是稀饭。每日跑步打坐看书背监规。整个看起来貌似是减肥与修身养性的最佳去处,除了最关键的一点——没有自由。你所有的行程都在那拥挤的小房间里,你一举一动都在监控下,你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你看到的只有自己罪恶的灵魂,大片空白的时间留给你去反思到底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来自现实的身心双重折磨又会告诉你正确答案是什么,我想,这大概这就是看守所乃至监狱的作用吧。
看守所,看住你的灵魂不被堕落,守住你的底线重新做人。希望走出去的人不再回来,希望没去过的人门前止步!
〚9〛看守日记
尊敬的领导:
我以深深的遗憾和不舍,写下这封辞职报告。多年来,我一直在贵单位担任看守员的职务,从最初的懵懂无知到如今对这个职位的了解和回忆,我的职业经历与这份报告紧密相连。
我在这里度过了许多年,见证了这个单位的发展与变迁。无论是繁忙的白天还是寂静的夜晚,我都以全身心投入到这份工作中,尽力保障单位的安全和秩序。在许多人眼中,看守员是一个平凡的角色,但我始终认为,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维护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而我只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份子。
尽管我一直很努力,对这个职位也充满热情,但近来我越来越感到沮丧和压抑。人们对我们看守员的亲切和尊重似乎逐渐减少,一些人甚至对我们的存在产生了怀疑。我内心深处的自尊和自豪感也不断受到摧残,这让我难以继续坚持下去。
我所面对的工作压力也逐渐增大。随着单位规模的扩大和员工人数的增加,我需要同时完成更多的任务。白天的工作生活节奏紧凑,夜晚的值班更是充满紧张和不确定性。那份要时刻保持警惕的心情让我感到疲惫,不再有之前的激情和动力。
更重要的是,我对未来的发展缺乏信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和思考让我明白,在这个职位上的晋升面临较大的困难。看守员似乎只是一个在角落里默默工作的人,我们的价值和贡献往往被忽视。我时常扪心自问,如果我继续留在这里,从事同样的工作,我是否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实现自己的梦想。
当然,辞职决定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深感愧疚,因为我离开这里会给我的同事们增加负担。我也担心,我的离去对于单位的安全和秩序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对于我个人而言,我相信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我需要给自己一些时间,重新审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追寻更好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我感激单位领导和同事们多年来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是你们的帮助和包容让我在这里度过了许多难忘的时光。尤其要感谢我的同事们,你们一直是我工作生活中最可靠和值得依赖的人。从相互扶持到情同手足,我们共同努力维护这里的安全与秩序。
我由衷地祝愿这个单位在未来能够继续蓬勃发展,在每个角落都充满活力和动力。我也希望,我的离开不会给这个大家庭带来太多的困扰,愿每个人都能在这里实现自己的梦想。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再见。
此致
敬礼
看守员 XX
〚10〛看守日记
英模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我们要以等中心领导同道会面公安英模和立功集体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好大会精神,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英模们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对党虔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学习他们情系百姓、为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工作的奉献精神,让英模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在发扬光大,不断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安稳较快发展,为党的成功召开修建良好环境。
一是要大力学习和宏扬他们对党虔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能够激起一颗灵魂的高贵和伟大,只有虔诚的信仰和坚定的信念。 政治态度坚定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更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身为一位领导干部,我们要坚持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体系武装头脑,深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人人民警察察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以公安英模们的精神为导向,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不移为党的事业而不懈努力。
二是要大力学习和宏扬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大局是行动的指南,我们要学习广至公安英模始终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的意识,牢固建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正气观,为全面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既定的工作目标而夙兴夜寐、通宵达旦、锲而不舍。强化本身职能履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犯法,修建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聚精会神弄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精于学习,勇于开辟、善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三是要大力学习和宏扬他们情系百姓、为民爱民的公仆情怀。通过观看公安英模表彰大会,我切实感遭到英模集体、个人的各种精神实质,正确领会、深进掌控了其丰富内涵,切实认清肩负的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我们要进一步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胸怀大局、甘于奉献、牢记宗旨、爱民为民,牢固建立群众观,始终站在群众态度,始终把群众冷热挂在心上,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态度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以实际行动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继续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确保全县人民,为构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是要大力学习和宏扬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工作的奉献精神。我们要积极贯彻在会面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和立功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这次表彰会的重要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英模看齐,精益求精本身工作,加倍努力工作,积极贯彻新的执法理念,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化解各类矛盾,做到生死眼前不畏缩,千难万险不放弃,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积极投身公安工作,为保一方平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11〛看守日记
亲爱的领导:
首先,我向您深深地道歉,因为我的失职,给看守所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困扰和不良后果。在此,我向您谢罪,并请求您给予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
回顾我在看守所工作的这段时间,我扪心自问,发现自己存在了严重的失职行为。首先,我疏于履行我的职责,未能认真巡视监狱所内外的安全状况,这为囚犯逃脱提供了机会。我深感愧疚和懊悔,我明白自己的错误已经造成了许多恶劣的后果,损害了看守所的名誉和声誉。
其次,我没有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囚犯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导致了一系列的纠纷和斗殴事件,给囚犯和其他看守所员工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威胁。我对此深感愧疚,我理应及时制止和调解这些矛盾,但因为我的失职,这些问题被放大和延宕,给看守所的秩序和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再次,我在执行各项制度过程中疏漏百出,无法做到对囚犯的沟通、引导和教育,让他们重建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在这一点上,我没有起到表率作用,也没有尽到对囚犯的职责,也因为我的失职,让某些囚犯在看守所内形成了一个不正常的小圈子,渲染了不正之风,损害了看守所的形象和声誉。
最后,我深切认识到,在处理囚犯的问题上,我缺乏主动性和判断力。在关键时刻,我未能做出正确和果断的决策,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和扩大。我意识到自己的失职给任职看守所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也给领导和同事们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并给囚犯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通过检讨和反思,我意识到,必须认真反思自己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并深入思考。同时,我将积极主动改正我的失职行为,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首先,我将加强对看守所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自我质量监督意识,认真履行巡视职责,及时发现并报告看守所内外的安全隐患,为囚犯的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其次,我将加强对囚犯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处理能力,通过学习和培训提升自己的沟通与调解技巧,及时引导囚犯化解矛盾,防止一发不可收拾的冲突事态。
再次,我将主动了解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囚犯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帮助他们重建正确的人生观和行为规范,为他们的改造和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我将积极提升自己的主动性和判断力,学习更多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在关键时刻,我将做出果断和正确的决策,既保障囚犯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看守所的秩序和安全。
再一次,我对我的失职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和懊悔,也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歉意。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领导和同事们带来了极大的麻烦,也给囚犯和看守所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我发誓,我将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彻底改正我的失职行为,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绝不辜负您对我的期望。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我最真诚的歉意,希望您能给予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让我重新证明自己的决心和能力。
敬礼!
看守所员工敬上
〚12〛看守日记
引言:
看守所是一个特殊的地方,用来扣留那些被怀疑犯有刑事罪行的人。建设和管理一个高效的看守所至关重要,不仅要确保囚犯的安全,还要保护他们的基本人权。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个完善的看守所方案,以确保看守所的安全、管理和人道化。
一、筹建
第一步是确定看守所的位置和规模。看守所应该尽量远离居民区,以防止囚犯对周围居民造成威胁。同时,根据囚犯数量的估计,确定看守所的规模大小,以便提供足够的空间和设施。
第二步是设计和建造。看守所应该具备现代化的设施和安全措施。首先,建筑物的结构必须牢固,确保囚犯无法逃脱。其次,看守所应配备先进的监控设备,包括闭路电视、红外线传感器等,以监测囚犯的行动。最后,为囚犯提供足够的生活空间、洗浴设施、医疗室和休闲区,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二、管理
看守所的管理非常重要,这既涉及囚犯的安全,也关系到人权的尊重。
首先,看守所应配备专业的狱警和管理员。他们应该接受严格的培训,熟悉看守所的规章制度,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技能。同时,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与囚犯保持良好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管理他们。
其次,看守所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这包括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安全规范,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权限。同时,还应定期进行例行巡查和演练,以确保看守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看守所应推行科技化管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和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监测囚犯的行动,随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例如,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识别囚犯的身份,防止他们越狱,或者防止外部人员冒充囚犯进入看守所。
三、人道化
看守所不仅仅是用来扣留犯罪嫌疑人的地方,更应该是展现社会人道主义精神的地方。为了保障囚犯的基本人权和尊严,应采取一系列人道化措施。
首先,看守所应提供适当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囚犯提供必要的医学检查和治疗,确保他们在看守所期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另外,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团队,帮助囚犯减轻压力和焦虑,以便更好地进行改造。
其次,在活动安排上要注重囚犯的成长和教育。组织一些职业技能培训和文化课程,帮助囚犯提升自我价值和融入社会的能力。通过培养他们的技能和知识,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更多机会。
另外,建立合理的惩罚机制和奖励制度。对于囚犯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限制自由或者剥夺一些特权的措施,但绝不能采取虐待和残忍的方式。同时,对于那些积极参与改造和有好表现的囚犯,应给予一些奖励和鼓励,激励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
结论:
一个完善的看守所方案应该包括筹建、管理和人道化三个方面。筹建时要考虑位置和规模,确保囚犯和周边居民的安全。管理上要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科技化管理机制。人道化方面要关注囚犯的基本人权和尊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培训机会。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建设一个安全、高效和人文的看守所,为囚犯的改造创造更好的条件。
〚13〛看守日记
妈妈像一台“看守机”,整天围在我身边转来转去。
不一会儿,妈妈对我说:“作业写好了吗?妈妈再布置一些提高练习给你吧!”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妈妈又说:“好了吗?快去做提高练习吧!”真是的,整天“守”在我旁边,布置作业布置得这么快,我还没来得及做口算呢!
这时,妈妈见我还这么坐着,生气了,说:“学校作业都没做完,还分心!再这样我把你拉出去罚站!现在,如果你不在十分钟内把学校作业和提高练习做完,那你就看着办!”后来,我终于完成了作业。
希望以后身边再也没有“看守机”了!
〚14〛看守日记
篇一,看守工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临时工。为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用工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地竣工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看守员岗位,从事保障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材料、安全的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岗位生产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乙方必须每天晚上坚守工地,乙方如在工地发现突发事件,盗窃与破坏、滋扰闹事等情况,看守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然后马上与甲方联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如因看守不慎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在工作中自身安全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工作期工资实行月工资制,工资标准。
五、劳动合同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
篇二,看守工地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临时工。为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用工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__至__工地竣工之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看守员岗位,从事保障项目部财产安全的工作。乙方必须每天坚守工地,于每日晚20点之前汇报工地安全状况,如在工地发现突发事件,盗窃与破坏、滋扰闹事等情况,看守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然后马上与甲方相关联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工作期工资实行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
2、以上工资包括全部保险及伙食、取暖、等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险待遇
1、乙方在工作中自身安全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劳动合同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后,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篇三,工地看守员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从材
料进场之日起至冬季施工完毕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岗位职务为工地管理员,主要负责工地设备及材料的守护、安全检查等。
2、乙方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见“附件一”。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摆渡河特大桥工地。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24小时必须在工地看护,不得无故离开现场。
2、如遇特殊情况要离开工地,必须请假并安排好接班人后才能离开。
3、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窝工时间乙方正常工作。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人民币2400元/月。
2、该工资中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资金、津贴、补贴。
4、工资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5、甲方每月30日发放当月工资金。如遇法宝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乙方在双休日、法宝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由于是临时工作性质,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不给予医疗待遇,医疗期内不支付病假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来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安装相关政策予以补偿。
七、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局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结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宝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qx54.cOM 群学网)
HJZQ-4标工地看守员工作职责
1、管理员应该24小时在工作现场进行工作。晚上必须睡在工作,并对夜间容易被盗的物品进行妥善保存。
2、看完保管好工作上一切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器材、生活设施;对现场水泥等材料进行管理,做好防盗、防雨和防火工作。
3、管理员应严格看守工地内的材料设备等,无权外借,若有丢失应该予以赔偿。对材料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丢失、损坏变质情况,应及时汇报。
4、对运材料的车辆进出工地进行指挥和安全监督。
5、对于工地基坑要注意围护是否完整,严防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特别要严禁小孩进入。
6、部分施工区域要严防非工作人员靠近工地,对安全区域进行隔离。
7、对工地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督。
8、对工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当好参谋。
9、发现有盗卖工程物资的及时同项目部物资部部长联系(电话,xxxxx);
10、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同项目安全总监联系(电话,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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