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驾车要注意安全,若是违规饮酒驾车,违反交通规则,就可能导致灾祸,所以饮酒驾车整治工作是非常有必要开展的。那么我们从哪些方面来写饮酒驾车整治工作总结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1

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等特点,一直以来是xx交警大队日常执法纠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辖区交通秩序整治,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防范因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稳定秋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xx交警多措并举全力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分析研判,落实工作责任

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以往酒驾整治行动经验,细化工作措施,分组分配任务,要求全体交警以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充分认识到开展酒驾整治的重要性,加大路面查缉力度。对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明确管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及发生规律,增强整治酒后驾驶的针对性,确保准确打击。

二、总结经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大队挑选业务精、经验丰富的执勤交警组建查处“酒驾”执法小分队,将集中整治与常态严管相结合,在保证日常巡逻管控的同时,采取多点查处、流动执法等方式,灵活变换整治地点,重点加强夜间晚饭后重点时间段的管控力度,让酒驾违法行为无迹可循、无空可钻,形成打击酒驾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多样宣传,教育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借力自媒体、双微宣传。大队加强与媒体协作,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和法律后果,曝光典型案例和事故。大队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不间断宣传酒驾的危害和法律的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氛围。同时,加强当面宣传。大队执勤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全面、深入地为当事人及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赢得了群众理解与支持,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2

为了全力遏制“酒驾”危害,减少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紧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聚焦短板弱项,周密部署,采取打好“4+”组合拳的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涉酒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落地见效,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分析+研判,科学布控、精准打击

大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辖区酒驾特点,全面总结往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验,深入分析研究今年以来酒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事故特点,预判可能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提高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严查+重罚,逢车必查、重处重罚

大队结合辖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采取昼夜巡查、定点设卡等方式严查严管酒驾行为。以商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坚持不间断、不定时、不定点动态打击,做到逢车必查,不放过一起酒驾违法行为,不留下安全隐患;围绕辖区主次干道,加强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将整治工作触角全方位、全时段延伸,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形成酒驾醉驾整治高压线。

宣传+警示,深化教育、抵制违法

大队在开展路面查处的过程中面对面向广大驾驶员宣传酒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呼吁群众自觉抵制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大队“两微一抖”平台及时曝光辖区内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普及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违法后果,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震慑和对驾驶人的警示,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行动自觉,逐渐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酒醉驾社会抵制氛围。

规范+防护,规范执法、确保安全

在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执勤民警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合理设置执勤点,按规定携带执勤执法装备,并对执勤点实施分区控制管理,提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引起交通堵塞,规范民警现场查处动作和规程,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和现场控制,防止车辆冲闯执勤点或伤警事件发生。同时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照相机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做好取证工作,从严处罚,坚决杜绝“说情风”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不以任何理由降格处罚,使酒驾行为成为“不能、不敢、不想”触碰的高压线。

9月1日至9月15日,大队共查获涉酒违法行为126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87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39起,有效遏制了涉酒驾驶违法行为,起到了强力的震慑作用。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3

自全县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土塘镇纪委迅速行动,围绕“强组织、重警示、抓承诺、广宣传、严查处”五项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推动专项整治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机制。

镇党委切实扛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会上集中传达学习《都昌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成立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由镇纪委牵头实施,镇派出所紧密配合,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镇纪委坚持以案释纪、以案为鉴,召开全体镇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近段时间全县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同时,组织观看《拒绝酒驾·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充分利用反面“活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组织全员承诺,消除侥幸心理。

镇纪委组织全体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签订《土塘镇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督促每一名党员干部信守承诺,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印发宣发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借助“廉洁九江”“廉洁都昌”等信息平台,在工作群和朋友圈积极转发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内容,形成“线下时时宣传常要求,线上处处可见常警醒”的宣传格局。

五是严格监督执纪,提高整治效果。

镇纪委将酒驾醉驾监督检查纳入作风建设、日常监督范畴,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酒驾醉驾的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4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倡导安全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4月1日下午,区民政局结合作风建设“奋进年”基层干部主题培训活动,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并向每名党员干部发放了整治酒驾醉驾纠治“四风”顽疾宣传册。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了襄阳市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并重点解读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让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从思想上意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坚持从我做起,时刻紧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并把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牢记在心,切实做到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6

一、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纪委下发的“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酒驾”“醉驾”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了通知精神,领导班子和各专责带头承诺,坚决执行规定,杜绝“酒驾”“醉驾”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氛围,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集中学习,并通过全员大会、周例会、微信工作群宣传公布“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广大干部员工远离“酒驾”“醉驾”所带来的危害。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50份,形成共同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亮点

塔河供电公司利用党员工作微信群、公司工作微信群等平台,铺天盖地开展“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主题宣传,通报曝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宣传酒驾醉驾严重危害性,营造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成效

通过“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清酒驾醉驾引发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深刻吸取因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醉驾入刑”等法律新规定的认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7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遏制酒驾、醉驾、赌博、吸毒、寻衅滋事等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筑牢临沧税务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税的思想防线,临沧市税务局自5月起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严纪律树新风 严规矩树形象”为主题的酒驾醉驾赌博等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严明纪律有力度。

针对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赌博、吸毒、寻衅滋事等问题突出的新情况、新特点,临沧税务局纪检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通过“查、治、改”三个阶段开展以“酒驾、醉驾、黄赌毒、寻衅滋事”等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为重点的“严纪律树新风 严规矩树形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和规范全市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八小时之外”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严明生活纪律,着力解决禁而不绝的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二是严肃规矩有深度。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自律意识;举行一次专题纪律教育,精准掌握重点人员情况,特别是干部职工的“八小时之外”行为,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纪律上令行禁止;签订一次承诺书,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和临聘人员1932人签订《个人遵规守纪承诺书》,做到承诺践诺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组织一次风险大排查,走访当地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了解十八大以来单位所属税务干部被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询问、通报、谈话函询、处理处分等情况;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自查表报告表等方式,摸清税务干部违规违纪的情况。截至目前,共填报《违规违纪情况自查报告表》1932份,“零报告”承诺1930人,涉及违规违纪问题2人。通过分析潜在风险点,强化对重点人员,以及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

三是严格整治有强度。

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做实做细“双严双树”专项整治“十个一”工作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从严监督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八小时之外”行为,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全覆盖。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违纪违法案件一律开展“一案一整改”,深挖细查“酒局”“牌局”等背后的“四风”问题,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及时强化警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着力使临沧税务各级党组织严抓严管干部队伍责任进一步落实,临沧税务系统干部职工非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下步,临沧税务将按照云南省税务局集中开展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临沧税务实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赌博等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行为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做到长管长严,树立临沧税务队伍新风气新形象,为临沧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9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巴彦淖尔市交管支队黄河堤防公路大队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开展“生命无价、酒后禁驾”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倡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理念。

该大队以公共场所为主宣传阵地,深入辖区的饭店、超市发放“拒绝酒驾”宣传资料,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展温馨提示,提醒交通参与者和驾驶人杜绝酒驾,珍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将酒驾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将安全意识辐射到社会各个年龄段和行业中去,以小手拉大手,以知晓的带动不知晓的,使广大市民朋友们深刻意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与亲友之间做好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黄河堤防公路大队交警提醒您:严查酒驾,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防止因酒驾引发交通事故,是为了保护司机和市民出行安全,更是为了保护每一个幸福的家庭,不论什么时候,请您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10

4月15日,江口公路管理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段机关四楼会议室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传达了《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关于酒驾醉驾处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铜仁市10起通报案例,从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以及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解读,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活动的效果。最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

此次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文明出行、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11

近年来,我市连续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酒类产品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局面。但从今年一季度的抽检情况看,白酒甲醇超标、特别是小作坊生产的散装白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问题有所反弹。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市局今年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的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今年一季度市局组织开展的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还存在漏项;酒类加工小作坊、酒类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或“三小”登记备案,并建立台账档案。

(二)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原因,是否建立了台账,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风险隐患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抽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是否采取了相应处置措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和处罚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立案的是否立案,该移送的是否移送,该查处的是否得到查处。

三、“回头看”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要按照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区)局要通过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台账并实现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发现整治任务尚未完成的,要逐项明确责任,限期完成;对整治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补课”,限期整治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同时要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给予曝光,及时公布专项整治“回头看”进展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注重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区局于2018年6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市局将对各县(区)局的酒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其抽查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醉酒驾驶矫正工作总结 篇12

这些天以来,我对本身酒后驾驶的行为作出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为本身的行为认为了深深的愧疚和不安,现将我这段光阴以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做以下陈诉请示:

一、本人再次认真学习了关于酒驾的相关司法条款。

此中酒精含凉埏到或跨越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恶行为。

醉酒驾驶灵活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颠末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二、认识到了酒后驾驶不仅可能为自身带来弗成挽回的危险和损失,同时也会严重威胁到社会平安。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手、脚的.触觉较平时低落,无法正常节制加速踏板、制动踏板和偏向盘,对光、声刺激反映光阴延长,感到器官和活动器官无法做到很好的和谐,无法正确断定间隔和速度,随之处置惩罚应急环境的才能会大幅度降低,发生事故的几率增加。

而事故一旦发生,就追悔莫及,往往带来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的悲剧。

新闻和报纸上无数次的报道,75%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酒驾所引发,让我不禁认为后怕和心有余悸,一个个传神的案例便是最好的阐明,更为本身的行为认为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多亏交警同志的实时警示和禁止,避免了很多未然的损失。

三、向身边的.亲人朋友以及同事鼓吹酒驾的危害,以自身的事例警觉他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作为一名驾驶者,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旦放松鉴戒,就有可能将本身和广大群众置身于危险之中。

抵制不良风俗,做到平安驾驶。